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3号)精神,省文化厅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全省各地共计上报419个项目。经条件审核、专家评审及评审委员会审议,共有10类245个项目入选推荐名单,其中我市共有15个项目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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