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馆(群艺馆):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引导我省文化工作者关注在江苏工作的农民工群体,构建农民工精神文化家园,推出一批展现农民工题材的优秀摄影作品,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由江苏省文化馆、江苏省艺术摄影学会主办“我们的生活 --江苏省农民工题材摄影作品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主 办:江苏省文化馆
江苏省艺术摄影学会
二、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12年9月
地 点:江苏省文化馆及部分市、县文化馆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主要反映江苏农民工群体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关注农民工群体的生活状态,讴歌他们为城市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作品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催人奋进,鼓励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二)、参展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一律精放10寸,不需装裱。每件作品背后须标明作者地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资料。
(三)、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所有作品、光盘不退稿。为保证获奖作品的展出质量,每位投稿者均需寄送照片和光盘数码文件。作品数码文件,用于制作展览照片,文件大小20兆以上,作品数码文件名包括:题目--姓名--地区。
(四)、所有获奖、展览作品,凡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等,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对本次展览获奖、入选作品有权进行复制、展出,在报刊上发表,不另付稿酬。凡参加本次展览即视为同意展览各项规定。
四、参展对象:
要求全省文化馆系统摄影工作者、省艺术摄影学会会员及摄影骨干踊跃参加;同时,欢迎在江苏工作的农民工作者积极参加本次展览。每市报送作品15--20幅。
五、奖项设置:
由主办单位邀请全省著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拟评出入选作品100件,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优秀奖若干名,均颁发精美证书。
请各市文化馆接到通知后,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选送15--20幅优秀作品参加本次展览。在2012年7月1日前,将作品统一刻好光盘(包括作品汇总登记表数码文件),送(寄)到江苏省文化馆美术摄影部。
联系人:张祎 钱向东
电 话:025-84699392
地 址:南京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611室
邮 编:210005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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