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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江苏省第七届农民美术书法作品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16-08-05 14:56:52 | 浏览量:9960668
    关键词:关于举办“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江苏省第七届农民美术书法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农业委员会: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展示江苏新农村的巨大变化、展示新农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在新的起点发展繁荣具有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的农民书画艺术。进一步推进江苏新农村文化建设和文化强省建设步伐。经研究,拟于今年10月下旬在南京图书馆举办“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江苏省第七届农民美术书法作品大赛”。
      请各市文化局、农业委员会联合发动、相互协调,积极做好作品征稿工作。现将有关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本省年满16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户口在农村的农民、农民工均可参加。
      二、作品要求:应征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有时代气息和乡土特色,充分反映农村内容的作品。形式上:农民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剪刻纸和书法、篆刻等均可。
      三、作品规格:书法和国画作品不大于4尺宣纸。篆刻不少于6方。油画不大于高1.2米、宽1米。其他作品宽度(连边框)不超过1.2米,高度不超过1.6米,为便于评奖和展出,请自行装裱,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题目、姓名、年龄、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等。
      四、奖励办法:本次大赛将组织评委会对送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拟设金奖5个,每个奖金600元;银奖8个,每个奖金400元;铜奖20个,每个奖金200元;优秀奖40个,每个奖金100元;入选作品100~150件;设组织奖若干。
    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将于10月下旬在南京图书馆展出,编印《江苏省第六届农民美术书法大赛作品集》画册,赠送参赛作者每人一册。同时赠送基层文化馆(站)、扩大宣传。
      五、参赛办法:征稿作品由各市文化馆统一收件并经初选后送省。各市送省参赛作品不超过20件(书法8件,美术12件,其中油画不得超过2幅)。获文化部和省文化厅“书画之乡”称号的县、乡,各市可另增加5幅(书画品种不限)。所有送省作品请各市登记造册(含作品形式、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家庭住址、电话、通信地址、邮编)。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展出后连同送省其他作品一并退还。
      六、截稿时间: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
      七、收稿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105室,江苏农民书画研究会。办公室电话(传真):025-83329225 邮编:210009
      联系人:邵遂德 (手机:18913852317)、夏道红
      八、组办单位:
      主办: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文化活动中心
      承办:江苏省农民书画研究会、江苏省文化馆
      协办:南京图书馆、江苏省老龄协会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文化活动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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