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化动态

文化动态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奖美术类作品报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 发布日期: 2020-07-03 11:26:10 | 浏览量:5893976
关键词: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奖美术类作品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文化馆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奖办法》(苏文旅发〔2020〕36号)和省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奖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0〕32号)精神,现将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美术类作品评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条件

(一)作者范围。

参评作者为本市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爱好者。不设成年和少儿组别,不含专业作者以及专业院校师生。

(二)作品要求。

1.美术: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格调高尚,规格在4尺(138﹡69cm)整张以内。

2.书法:

(1)字体要求:篆、隶、楷、行、草五体。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需标出原作者及篇名)。

(3)作品规格:书法作品一律竖式书写,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 cm,宽度不超过97 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手卷作品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

      二、作品报送数量

各辖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作品报送单位,可报送美术绘画作品5件,书法作品10件,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三、评审时间与展览

2020年8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委从各地报送的作品中评选出送展作品。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的主办单位将选出入展作品100件,并从中评选出获奖作品10件。获奖和入展作品在全省县级以上文化馆巡展,并适时组织省际交流展览。获奖作品录入省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库,并上载江苏省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

      四、有关要求

1.参评作品一律报送原件。本次评选不收册页,国画和书法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规格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不予评选。

2.参评作品须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篆书、草书作品一律附释文。

3.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评和获奖、入展资格,并通报批评。

4.注重对书法作品的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装饰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6.参评作品不予收藏,评奖或展览结束后退回作品报送单位。

      五、报送日期、地址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征稿,至2020年8月18日结束,拒收逾期报送作品。

联系人:张礼佳

电话:85682369

报送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双桂坊45号常州市文化馆书画部

收件人:季旻孜 张璐

电话:13912309718  13515256690

附件: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美术类作品报送表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7月1日

Copyright © 2019 常州市文化馆(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官网] 苏ICP备15022718号 技术支持:常州网站建设-江苏东网科技 [管理后台]

Top